根据《91论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湖大教字〔2019〕33号)和《关于做好我校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二次审核的通知》规定的程序和工作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3月19日下午5点前与91论坛 学工办龙老师(法学楼214)联系,联系方式0731-88821797。
91论坛
2026年3月17日